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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047231 | 建设单位法人:鞠建东 |
| 张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路18-12号 |
| 年产200万件(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路18-12号 |
| 经度:120.16192 纬度: 31.90626 | ****机关:****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18 |
| 澄港开委环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47231002Z |
| 2024-0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04723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047231 | 验收监测单位:**智慧****公司 |
| ****0281MA1XWD8J5Y | 竣工时间:2025-02-03 |
| 2025-03-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07 |
| 2025-07-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30QfCSz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租用**综合保****公司闲置厂房2438平方米,购置上板机、焊线设备、装配台等设备共120台(套),拟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件(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租用**综合保****公司闲置厂房2438平方米,购置上板机、焊线设备、装配台等设备共120台(套),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产能为年产200万件(套)汽车零部件。此次验收为整体竣工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产品主要包括汽车氛围灯、电子后视镜、内饰功能件。 ①汽车氛围灯:PCB板→来料检验→程序设定→分板→焊接→组装→检测→贴条码→测试→包装入库→成品。②电子后视镜:显示屏、外壳、摄像头、控制模块等→来料检验→程序设定→预装配→焊接→组装→检测→贴条码→可靠性测试→包装入库→成品。③内饰功能件:仪表板、中控台、开关等内饰配件→来料检验→预装配→组装→检测→包装入库→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产品主要包括汽车氛围灯、电子后视镜、内饰功能件。 ①汽车氛围灯:PCB板→来料检验→程序设定→分板→焊接→组装→检测→贴条码→测试→包装入库→成品。②电子后视镜:显示屏、外壳、摄像头、控制模块等→来料检验→程序设定→预装配→焊接→组装→检测→贴条码→可靠性测试→包装入库→成品。③内饰功能件:仪表板、中控台、开关等内饰配件→来料检验→预装配→组装→检测→包装入库→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锡及其化合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活动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光大****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老夏港河。 (2)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锡及其化合物)。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烟(锡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上板机、下板机、移载机、打螺丝机等生产设施。采取措施为:①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②车间墙壁实砌,有效隔声;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来料检验、检测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焊接环节产生的焊渣,原料使用和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焊烟除尘设施收集的滤尘及职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 该项目来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主要包括PCB板、显示屏、外壳、摄像头、控制模块、仪表板、中控台、开关等原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来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企业确认,被直接退回给原料供应商。其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内设有一般固废存放点1处,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满足贮存要求,具有三防措施,标志齐全。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 | 0.06 | 0 | 0 | 0.06 | 0.06 | |
| 0 | 0.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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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依托房东现有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061【2025】:厂区接管水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98~108mg/L、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35~36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10.4~25.1mg/L、总磷日均排放浓度1.65~1.83mg/L、总氮日均排放浓度20.2~33.3mg/L。 |
| 1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已建成,共4套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061【2025】:厂界颗粒物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217~0.338mg/m3,厂界颗粒物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0.365~0.422mg/m3;厂界锡及其化合物上风向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检出,厂界下风向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1.63~3.24μg/m3。 |
| 1 | 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已建成 |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IET-JCBG-050061【2025】:厂界测点昼间噪声值为58.6~64.1dB(A),夜间噪声值为50.6~53.1dB(A)。 |
| 1 | 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场地要求。 |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来料检验、检测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焊接环节产生的焊渣,原料使用和成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焊烟除尘设施收集的滤尘及职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 该项目来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主要包括PCB板、显示屏、外壳、摄像头、控制模块、仪表板、中控台、开关等原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来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企业确认,被直接退回给原料供应商。其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内设有一般固废存放点1处,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满足贮存要求,具有三防措施,标志齐全。各类固废分类存放,不外排。 |
|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储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企业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配备了应急物资 |
|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雨污管网、化粪池、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电力管线依托出租方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厂区房东现有的雨污管网,化粪池,1个污水接管口,1个雨水排口,依托房东现有电力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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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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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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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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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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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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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