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剑阁X123项目二级粉煤灰、减水剂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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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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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X123项目二级粉煤灰、减水剂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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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粉煤灰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粉煤灰、减水剂采购,招标人为******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减水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县**镇、王河镇、元山镇境内,初步设计路线起于**镇**村,顺接县道X123,沿县道X123布线,经普同村、王河镇**村、新电村,止于元山**桥村县道X123与国道347(规划)平交处,路线全长11.518km。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全线路基宽1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合同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起计。现阶段需用粉煤灰8000吨、减水剂598吨。

招标人******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为******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向业主施工计量筹备。

2.2 招标范围:

具体数量如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粉煤灰

Ⅱ级

8000

**县王河镇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

减水剂

/

598

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生产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3.1.2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提供近1年的财务数据,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生产商与经销商均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情况,按先货后款方式报价。要求具备垫资能力不少于150万元以上。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供货业绩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招标物资,R类似物资)供货业绩(新成立不足2年的公司不作要求)。

3.1.4 信誉要求:****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3.1.5 其他要求: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 9 月 23 日18时 00分至2025年 9月 29 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粉煤灰、减水剂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5.2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

5.3.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 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7. 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万肆仟柒佰元整(¥24,7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 11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粉煤灰减水剂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县王河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3****562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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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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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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