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取暖用气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4日09点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取暖用气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最高限价:8.70元/kg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厂采购取暖用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供暖期内,分批次根据采购人需求按需供货;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参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5年09月24 日至 2025 年 09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三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现金
售价:600元
2025 年10月 14日 09 点 30 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石文镇西沟组
联系方式:024-****2387
名 称:****
地 址:**市顺**浑**路21-1 号
联系方式:024-****6202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070********48047274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024-****6202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