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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合同包一):
| **** | **市**区**大道华景路1号11-19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报价下浮百分比:5.00% | 91.86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省**市**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报价下浮百分比:5.00% | 91.46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 **国金****公司 | **市**区**路2号41号楼五层508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报价下浮百分比:25.00% | 85.6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C****0300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 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采购项目(1包) | 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 | 1.咨询机构应根据国家、 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维护经济安全、 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为原则, 从统筹规划、业务协同、数据赋能、安全可靠、应用推广、系统提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并出具详细咨询报告。 2.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应坚持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其所属机构或有直接利益关系单位的项目咨询评审工作。 3.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目向项目单位收取委托评审规定之外的人员报酬和评审费用。 4.评审人员应具备丰富信息化评审经验。评审期间提供至少2名专职评审人员驻场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包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止 | 供应商交付全部咨询服务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后 | 1,600,000.0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 | C****0300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 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采购项目(2包) | 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政数字〔2024〕98号)有关要求,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正式咨询报告。 | 一、供应商需根据以下取费标准,以实际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 供应商需根据招标文件的取费标准,以实际委托任务为准,据实结算。取费标准根据《**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内财预〔2024〕1449号)评审评估服务取费。取费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二、咨询服务要求 1.咨询机构应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为原则,从统筹规划、业务协同、数据赋能、安全可靠、应用推广、系统提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并出具详细咨询报告。 2.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应坚持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其所属机构或有直接利益关系单位的项目咨询评审工作。 3.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目向项目单位收取委托评审规定之外的人员报酬和评审费用。 4.评审人员应具备丰富信息化评审经验。评审期间提供至少2名专职评审人员驻场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包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止 | 供应商交付全部咨询服务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后 | 1,600,000.0000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服务类(**国金****公司)
| 3-1 | C****0300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评估、 验收及后评价咨询采购项目(3包) | 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内政数字〔2024〕98号)有关要求,开展自治区本级政务信 息化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咨询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正式咨询报告。 | 1.咨询机构应根据国家、 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为原则,从统筹规划、业务协同、数据赋能、安全可靠、应用推广、系统提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验收及后评价,并出具详细咨询报告。 2.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应坚持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其所属机构或有直接利益关系单位的项目咨询评审工作。 3.咨询机构和参评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目向项目单位收取委托评审规定之外的人员报酬和评审费用。 4.评审人员应具备丰富信息化评审经验。评审期间提供至少2名专职评审人员驻场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包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止 | 1、满足招标文件验收要求:供应商交付全部咨询服务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后2、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800,000.0000 |
张**(采购人代表)、王**、刘**、王*、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合同包二):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合同包三):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608、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6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话:0471-****608、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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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