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市石桥镇印鳌路182号1层 | 770,000.00元 | 97.5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700 | C****070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乐动蓉城”2025年**市“走基层”文化****社区艺术节——****社区音乐活动 | 乐动蓉城”2025年**市“走基层”文化****社区艺术节——****社区音乐活动 | 供应商负责为本次活动演出类节目提供舞台搭建、舞美设计、音响(因字数限制,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演出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成果资料。(活动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统筹当地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及校外培训机构、协会、学校等文化活动**,整合各项文化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节目(因字数限制,具体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周琴(采购人代表)、唐家申、罗俊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收费规则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计算后进行收取。收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①100万元以下:1.5%。(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03225;
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监督地址:**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C****070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供应商完成所有场次演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扣减费用后,供应商据实开具应付剩余金额的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应付金额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应付剩余金额;
3)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演出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成果资料(活动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18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8家;
10、成交日期:2025年9月19日。
名称:****
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1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8-****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3777转1、177****96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陈靖,王珑环,戈玉帛
电话:028-****3777转1、177****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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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