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亿****储备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镇--亿****储备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镇——亿****储备站工程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市**县**镇和**镇
5、工程投资:6507.82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天然气高压管道起点在****村委柘田村南侧300米处、**煤制气外输管道**支干线**7#阀室,穿越**北站连接线道路,线路长5.6km,设计压力4MPa、管径DN200,****村委三家塘鸟仔冲的门站。
②储配站计划用地面积12971.35m2,生产辅助区包括办公楼、库房建筑物,工艺装置区包括新增高压计量加臭橇及LNG储配站。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如果需要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4943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县**镇和**镇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71-****767
电子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市**塘区明秀东路157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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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附件1:《**镇--亿****储备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com/s/1jSmPtQWZZ5wqz8R8Ck1Zqwpwd=898b 提取码: 89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