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5-09-24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0-13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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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家级非物质****基地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国家级非物质****基地项目已由丰宁满族****服务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以改造原剧场建筑为主,同****博物馆前 广场,整****展示中心为核心+****广场的整体 布局。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8896 m2, 配套室外管网等基础设施, ****广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0:00至2025-09-29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县大阁镇**公寓西底商—13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09-24至2025-09-29,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县大阁镇**公寓西底商—13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025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30,地点为 **市**县大阁镇**公寓西底商—13号)。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提疑或异议的,应通过电话联系0314-****798提出或者直接以纸质****公司,进行提疑。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住建局 电话:138****4915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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