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宇宏﹒健康花城)项目已征待拆区域排涝工程,工期:6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了招标工作,****社区(**宇宏﹒健康花城)项目已征待拆区域排涝工程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三天,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期限、质量要求的响应情况:
| 标段 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 (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 ****社区(**宇宏﹒健康花城)项目已征待拆区域排涝工程 | **** | 531592.08 | 60 | 合 格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533214.20 | 60 | 合 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鑫飞****公司 | 532990.30 | 60 | 合 格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韩洁 |
| 证书编号 | 陕261****02001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李辉 |
| 证书编号 | 陕261****67517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韩新梅 |
| 证书编号 | 陕261****56810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否决投标人名单:在开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在评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四)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6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七里街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19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风景路18****银行四楼东侧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