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
最新就业培训政策
政策内容:对企业录用或拟录用的技能岗位职工参加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的原则,给予企业或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国家职业标准、培训课时和就业情况不同给予企业补贴。
政策内容:支持新业态新职业企业培训技能人才。围绕“大数据”战略大力实施数字技能培训,加强互联网、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职业培训。
补贴标准:按国家职业标准、培训课时和就业情况不同给予企业补贴。
政策内容:采取自学或个人缴费培训的个人以及企业自主培养职工,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定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个人或企业补贴。“六类人员”、其他企业和职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取得证书,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的原则,由企业支出职工培训成本培养取得证书,并兑现相应技能岗位待遇的,按职工取证人数给予企业补贴;由劳动者个人支出培训成本并取得证书的,按证给予个人补贴。
补贴标准:按取得证书等级不同,每证书补贴个人或企业800元至8000元不等。
政策内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可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急需紧缺工种类、一类工种初级工评价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中级工每人400元,高级工每人5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人600元。二类工种各级评价标准按照一类工种的90%;三类工种按照一类工种的80%执行。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标准按照《省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执行,初级12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4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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