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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投诉监督地址:**市辽南街东春路1789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12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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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