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工)字[2025]2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及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规划要求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 AJ2025G-39 |
安**灵峰街道霞泉村(04省道西侧)11号地块 |
灵峰街道霞泉村 |
2693 |
工业用地(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50年 |
170 |
35 |
2.0-3.5 |
45%-6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交易中心(www.****.com)进行。申请人******厅门户网站进入浙****交易中心。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9:00至2025年10月14日16:00。
拍卖时间:
AJ2025G-39:2025年10月15日09: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6:00****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八、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个工作日。
九、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地块若带建筑物出让的,溢价仅为土地溢价,建筑物不溢价。
十、本公告内的地块成交后须与所在地乡镇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十一、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外,竞得人应当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具体参照《安**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51号)执行
十三、****公证处公证。
十四、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土地利用科或安******
联系电话:**规划局 (0572—****621)
**** (0572-****118)
联 系 人:**规划局 戴先生
**** 胡女士 黄小姐
****
安******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