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水利局:
你局报来《****水利局关于审查**市**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实施方案的请示》(钟水利报〔2025〕24号)及《**市**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组织复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依据《**壮族自治区水土流失自然修复专项实施方案(2024-2028年)》**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实施项目主要位于**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星寨村范围内,涉及2个行政村,封禁治理实施面积11.31平方千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措施布局及建设内容,拟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1.31平方千米。
**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封禁年限为3年,自项目措施实施完成之日起至第36个月结束截止;设封禁治理标志碑1座,封禁治理标识牌2块,封禁管护人员3人。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核定**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项目总投资为16.85万元,其中封禁管护费用为15.27万元;封禁治理标志碑0.65万元;封禁标识牌0.12万元;项目管理费0.81万元。
附件:**县2026年水土流失自然修复(封禁治理)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