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攸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储存库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审批
湖南-株洲-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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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公司:

《****电站项目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储存库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单位组织编报的《方案》,该《方案》是办理临时用地申报(临时使用林地的,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前应取得林业部门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审批和申请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可据此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若项目位置以及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及时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我局审批。

二 、该项目预测临时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为0.585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0909公顷,竹林地0.0480公顷,灌木林地0.1706公顷,其他林地0.2755公顷,其中可复垦为其他林地0.5850公顷。你单位应在收到批复20日内,将该《方案》送我局备案。

三、《方案》服务年限为4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9年9月15日)。你单位要落实土地复垦资金,在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根据《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30.76万元,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专户储存(或履约保函)。你单位必须按照“土地复垦费用义务人所有,自然**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与我局、银行三家共同签订《土地复 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明确土地复垦任务、目标、土地复垦费用金额及其存储和使用管理方式、违约责任等,确保专款专用。四 、你单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时,应提交本批复意见、“****银行缴讫凭证”以及与我局、银行共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办理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时,还必须提交县级以上自然**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的确认意见。

四、你单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时,应提交本批复意见、“****银行缴讫凭证”以及与我局、银行共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办理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时,还必须提交县级以上自然**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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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一审:谢志敏

二审:颜**

三审:陈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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