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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311884W | **市**区长江路3号 | 88(均分制) | 750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医院UPS维保服务(含电池组更换) 服务范围:UPS蓄电池组换新,并提供五年的整机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UPS维保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2)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所有的UPS蓄电池运抵项目现场,并根据采购人项目进度安排,负责更换、处置、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陆**、张福军、张华荣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注: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中标价进行计算后收取,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为:120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0512-****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环路**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
联系人:张宁、符美婷、岳楠
联系电话:0512-****2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符美婷、岳楠
电话:0512-****271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