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5)

审批
浙江-舟山-嵊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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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5)
2025-09-22 14:27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海岛整治修复工程

**市嵊**

****

******公司

本项目主要实施工程包括沙滩整治修复工程、退养还海工程和海岸带清理及修复工程。沙滩整治修复工程补沙面积共计6.76万㎡,补沙量共计7.33万m3。退养还海工程拆除贻贝养殖区域面积约16.0公顷。海岸带清理及修复工程:①泗礁山岛高场湾约810m砂质岸线进行生态植被修复,②泗礁山岛李插段岸线防护林建设6440m、建造生态礁石带6处、受损岛体修复11处,③后头湾生态护岸502m,④嵊山岛箱子岙生态护岸479m,⑤大**岛峙岙湾清淤面积约5.87万㎡,清淤量9.58万m3。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环评单位的网站进行了环评文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820 传真:0580-****012

通讯地址:**市**翁山路555****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