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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 名称: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桥镇果蔬食品加工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
| 主题词: | |||
为切实做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桥镇果蔬食品加工项目)》,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大桥镇果蔬食品加工项目)》项目数量1个,即大桥镇果蔬食品加工项目。项目共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2.1068公顷,使用乡村**类型周转规模,落实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
大桥镇果蔬食品加工项目(地块编号ZZ001)选址于大桥镇长坝村、古洋村。项目依托当地南瓜种植优势,建设现代化加工生产线,打造“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项目符合乡村**政策,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5000****基地与农户增收,预计年营收7600万元,创造200个就业岗位,助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能有效带动农户增收和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区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实践。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耕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共7个自然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网站
****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n/)
四、定点公示场所
****政府政务公开栏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上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
联系方式:0751-****500
附件:使用地块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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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