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处理站6座,总处理规模115立方米/天,另**村屯管网引****处理厂处理污水20立方米/天,合计配套管网20.299千米,其中DN300主管1.36千米、DN200主管9.152千米、dn160入户管/回用管8.683千米、dn63压力管1.104千米,****泵站4座;**生态拦截沟总长3.832千米,生态塘总面积25.955亩,生态修复总面积26144平方米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8632.32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龙涛证书编号:桂245****39099;身份证号:450322********65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练娥证书编号:桂**C3(2019)****787;身份证号: 450221********296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镇附城村陈屋屯乡村**精品示范型示范点工程;2.2022年**市**区背街小巷**溪沿岸景观整治改造提升工程;3.****猪场灌溉集水池工程;4.**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片区)(II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7189.9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秋玲证书编号:桂245****36218;身份证号:450703********21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金兰证书编号:桂**C3(2024)****891;身份证号:450722********374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3847.89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旋海证书编号:桂245****00427;身份证号: 450304********151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伍芬芳证书编号:桂**C3(2021)****550;身份证号:450324********582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III标段永彩**段道路工程;2.**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公司,原因:根据废标条款21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7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