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发改核准〔2025〕2号
****改革局关于******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固废、危废的**化综合利用,缓解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减轻园区企业负担。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镇官广工业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占地98667.55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利用建筑面积约57000平方米,新增年处理规模共计8.38万吨,包括一般固体废物1.5万吨/年,以及危险废物6.88万吨/年。一般固废涵盖废旧**正极片5000吨、**粉料10000吨;危险废物涵盖HW17表面处理废物63000吨、HW49其他废物5000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800吨。项目主要建设5条生产线,分别为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湿法回收、含元器件废电路板拆解和湿法回收、含贵金属废树脂综合利用和含贵金属表面处理废液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及公辅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380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000.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2.63%。
五、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核准招投标。请按照《**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管委会,县工信局,******局,****管理局,****分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