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5-09-23
| 项目名称 | ****集团酸洗车间VOC废气治理改进工程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西尹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闫国平 |
| 联系人 | 贾鑫浩 | 联系电话 | 199****733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变更内容:企业为了解决单一酸洗生产线运行时,风量过大造成的废气在碱液吸收塔内停留时间减少这一问题。将环评设计的处理设施碱液吸收塔由1套增加到3套(串连),使酸雾废气在碱液吸收塔内总停留时间达到设计要求,与碱液充分接触,达到净化处理效果。同时增加二次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进一步减少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除此之外,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污染治理措施等均不发生变动。项目变动后,只是酸洗生产线环保设施增加了2台碱液吸收塔及酸洗生产线整体进行二次密闭。酸洗工序废气排气筒直径改为1米,在这个尺寸下,排气筒风速可达14-16m/s,同时保证风机实测风量达到50000m/h,确保废气收集能力满足要求。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均不发生变化,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酸洗废气采取三级喷淋净化处理措施后通过直径1米高度为27米的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酸洗生产废水采取调节-中和-沉淀-反渗透-蒸发措施后通过管道进行二次回用排放至回用水池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 | ||
| 承诺:**** 闫国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国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