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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污泥)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静脉产业园纬四**侧,经一路西侧; 行业类别:D4417生物质能发电; 建设规模: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市政污泥,厂区内新增1套污泥掺烧工程设备、1套循环水回用装置。技改完成后,可处置一般工业固废100吨/天、市政污泥200吨/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需以厂界设置3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敏感保护目标。 (2)地表水 本项目综合污水采用“预处理(全自动清洗过滤器+初沉池+调节池+管道加温)+IOC厌氧反应器+两级AO(反硝化+硝化)+UF超滤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接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直接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投运、噪声经治理后,其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产固废包括炉渣、飞灰、废机油、废油桶、废布袋、废膜、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炉渣委托******公司进行**化利用; 危险废物: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属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飞灰委托**市城投格洛特****公司处理,同时,厂内保留螯合剂稳定化技术作为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突发情况。 污水处理污泥、废膜和生活垃圾均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1套“SNCR脱硝+半干式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烟气达标排放;焚烧炉检修时,生活垃圾储仓臭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除臭达标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飞灰储仓、石灰仓和活性炭储仓等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一座处理规模为 700m3/d ****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全自动清洗过滤器+初沉池+调节池+管道加温)+IOC厌氧反应器+两级AO(反硝化+硝化)+UF超滤膜系统+NF纳滤膜系统”,本项目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垃圾通道及垃圾车冲****处理站****处理厂接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一起接管****处理厂。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工段。本项目建设垃圾渗滤液回喷系统,在垃圾热值较高时浓水优先考虑回喷。锅炉排污水排水回用做冷却塔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水及部分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回用作为垃圾卸料平台、垃圾通道及垃圾车冲洗用水、飞灰稳定化系统用水、出渣机冷却用水、炉渣漏渣用水、石灰浆液制备用水、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剩余循环冷****园区雨水管网。净化站反冲洗出水排入雨水管网。 噪声:噪声源采用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和隔声罩、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以满足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在开展公众调查过程中未收到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可至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征求意见稿,可以采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镇洪东村六组**市静脉产业园 邮编:224005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158****6824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51****3605 电子信箱:tangp@nuep.****.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环评文件网盘下载地址: https://pan.**.com/s/13mu64hJHGPjOUBoGIqYDAApwd=1234;网盘提取码:1234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