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透析桶、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采购文件范本,本项目仅参照执行。
1、项目名称: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透析桶、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
采购包1:
采购包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元
采购标的一览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主要服务内容 |
| 1 |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透析桶、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 |
3年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①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根据《国家卫健****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和《****办公室关于重申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等输液瓶(袋)管理政策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取得未被污染的医疗废塑料及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项目环保审批材料,具有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注: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布新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8:00(**时间)
4.2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
5、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5.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1日09:00(**时间)****开标室(**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5.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1日09:00 (**时间)****开标室(**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6、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与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新一路1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8-****919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联系人:池新胜、邓金珠、裴闽
联系电话:0598-****869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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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