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23 17:00:00
**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1.1 采购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效能,规范优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结合**市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基础上,拟市场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工作。重点解决“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不予处罚”“首违不罚”适用不清晰等突出问题及工作难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以下内容:**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暨案卷评查项目工作;
2.2服务期限:150天;
2.3项目地点:**市**区;
2.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律师且具备律师执业证。
3.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26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com)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标服务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5.1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文件编辑器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0-09:30。标书代写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1 开标时间:2025-10-10-09:30。(**时间)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7. 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1-****99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市**区滨河街道**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31****23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联系人:王宏飞 电话: 0351-****997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单位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