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电力技改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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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电力技改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省**市

建设规模及内容

接线等;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施工、服务、采购等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9-23 00:00至2025-09-26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9-23 00:00至2025-09-26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等资料)。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 3.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需有**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验证码)。或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 4.****建设厅近一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5.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 6.提供服务方案。 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至少下浮40%计取。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8.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以邮箱接收到的资料为准。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8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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