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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8MA5N3BHT9T | 建设单位法人:黄保裕 |
| 黄保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市**县同乐镇常仁****砂场 |
| 年产1万条木椅及年产2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27-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镇常仁村周家坨 |
| 经度:106.****35596 纬度: 24.****422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 乐环管字〔2024〕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 |
| 1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8MA5N3BHT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5NEHFB5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5NEHFB5M | 竣工时间:2024-0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当地村委宣传栏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为5333.33平方米,建设性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区、成品区、加工区、喷漆区和办公生活区等,建设规模年产木椅10000条及生物质颗粒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为5333.33平方米,建设性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区、成品区、加工区、喷漆区和办公生活区等,建设规模年产木椅10000条及生物质颗粒2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木椅生产工艺流程:开料、机加工、组装、机砂磨、喷漆、成品;2、生物质颗粒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削片、粉碎、烘干、造粒、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木椅生产工艺流程:开料、机加工、组装、机砂磨、喷漆、成品;2、生物质颗粒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削片、粉碎、烘干、造粒、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削片粉尘现状为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粉碎经除尘袋+15m 排气筒DA002。②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3;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噪声、土壤或地下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生产车间及危废间地面做好防渗、防流失工作;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管理,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对产污环节的废气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木椅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用于颗粒成型工序;废砂纸综合外售;炉渣交由周边农户堆肥使用,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削片粉尘处理措施发生变动,削片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②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3;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噪声、土壤或地下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生产车间及危废间地面做好防渗、防流失工作;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管理,交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对产污环节的废气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木椅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用于颗粒成型工序;废砂纸综合外售;炉渣交由周边农户堆肥使用,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削片粉尘处理措施发生变动,削片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自行做好各项污染物监测及执行报告填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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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24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1 | 化粪池 | 无 | 化粪池 | 无 |
| 1 | ①削片粉尘布袋除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粉尘、NOx、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 ①削片粉尘布袋除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于2025.8.24至2025.8.25对DA001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DA002喷漆、晾干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厂界外上风向、下风向处进行了监测 |
| 1 |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减震、隔声、屏蔽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减震、隔声、屏蔽等措施。 | 2025.8.24至2025.8.25进行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点厂界东面、厂界南面、厂界西面、厂界北面 |
| 1 | 无 | 无 |
| 1 | 废油漆桶(代码HW49,900-041-49)、废活性炭(代码HW49,900-039-49)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木椅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渣、废砂纸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木椅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用于生物质颗粒生产,废砂纸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前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职工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委托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木椅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渣、废砂纸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木椅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用于生物质颗粒生产,废砂纸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前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职工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无 | 无 |
| 1 | ①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安排专人负责除尘设施的运行管理,并对除尘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证设 备正常运行,避免废气事故外排。 ②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a原料仓库区按照规范要求,应设防火堤,防火堤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防火规 范要求。 b进入厂区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等进入易燃区。 c现场发生火灾时,切断事故现场电源,停止生产,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封 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立警戒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d若发生原料仓库内原料燃烧、车间设备燃烧等事故,使用配备的干粉或二氧 化碳灭火器迅速灭火;若车间、厂房等建筑物发生火灾,立即用水控制火势。 | ①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安排专人负责除尘设施的运行管理,并对除尘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证设 备正常运行,避免废气事故外排。 ②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a原料仓库区按照规范要求,应设防火堤,防火堤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防火规 范要求。 b进入厂区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等进入易燃区。 c现场发生火灾时,切断事故现场电源,停止生产,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封 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立警戒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d若发生原料仓库内原料燃烧、车间设备燃烧等事故,使用配备的干粉或二氧 化碳灭火器迅速灭火;若车间、厂房等建筑物发生火灾,立即用水控制火势。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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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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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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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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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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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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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