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遴选2024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推进区参建主体的公告
根据《2024年**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已公开遴选10个省级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参建主体。****农场主动申请放弃2024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参建主体资格,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现决定重新遴选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推进区参建主体1家。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条件
1.优选配合度高、示范带头作用强、积极性高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社、村集体经济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建设主体。
2.建设主体要以经济作物为重点,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配****示范区,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
3.****示范区建设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
三、建设要求
1、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区建设完成后对参建主体按总投入的30%进行奖补,奖补总资金不超过10万元。参建主体申报的项目区原则上不得再享受其它同类型财政奖补。
2、参建主体要主动向耕管站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报备,接受第三方现场核查和资产评估。如有建设面积和下达任务不符或施工作业与标准不符的,将取消其资金补助,同时作为农业项目实施失信主体,根据失信严重程度,对其申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
四、征集数量
以镇(区、街道)为单元,遴选建立1个省级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推进区。
五、遴选程序
请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提交本项目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一式3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各镇(区、街道)初步筛选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县耕管站(水务大厦1807),联系人:倪**,联系电话:139****0301。
报名截止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依据示范效果、连片规模、交通条件、设备配置和申报时间等进行评审,确定参建主体。
附件:2024年**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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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
2024年**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绿色高效施肥技术集成推进区参建主体遴选申报书
申报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计划建设地点: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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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名称,法人代表,主要人员,机械拥有量等,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土地流转合同。) |
| 建设地点、实施规模 |
(项目片具体位置,具体到村、组,GPS定位及实施面积图及面积、示范技术) |
| 申报主体承诺 |
本主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全部真实无误,已知晓项目方案、建设目标和遴选公告内容,自愿参加申报,如获准参建,保证按要求建设到位,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主体承担。 申报主体:(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所在镇(区、****办公室意见 |
申报镇区:(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专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