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城北镇牛博村等10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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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城**牛博村等10个重点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衔接)(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第三章技术要求路灯杆描述不清晰删除含量。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

1.法兰盘:长300mm×宽300mm×≥16mm(厚度)。

2.灯杆主体采用 Q235B碳素结构钢,抗拉强度≥375 MPa,屈服强度≥235 MPa,硫、磷含量分别≤0.045%和≤0.045%。符合《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要求。

更正为:

1.法兰盘:长≥300mm×宽≥300mm×≥16mm(厚度)。

2.灯杆主体采用 Q235B碳素结构钢,抗拉强度≥375 MPa,屈服强度≥235 MPa。符合《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本项目不延期开标。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路23号

联系方式:0834-****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

联系方式:0834-****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4-****813

****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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