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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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26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7-01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县吐尔洪乡,****填埋场的北侧20m处,项目区东、西、北侧均为荒地,中心地理坐标:E89°35'37.532"、N46°56'21.701",项目性质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填埋场库容约为55万m3,东西长约275.99m,南北宽约228.83m,处理规模为100t/d,使用年限10年。****填埋场库区平整、防渗工程、排液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防护围栏、渗滤液收集池、进场道路工程、环场道路工程、垃圾填埋、封场等工程,不设取土场,其中填埋场库区平整工程:场地平均挖深为12m,垃圾填埋高度(含中间覆土层厚度)为地上4.0m。防渗工程采用水平防渗与侧壁防渗相结合的方式,总防渗面积为60360m2;气体导排采用被动控制系统,设置导气石笼36个;垃圾坝总长913m,坝高5m,顶宽5m,边坡1:2,垃圾坝体积约为1.2万m3;排液、导气系统:导排盲沟927m;防洪系统为垃圾坝旁均设排水沟,排水沟上口宽1.8m,底宽0.3m,深0.5m,长为872m,挖方量为458m3;设2.5m高,长924m的防护网和周围设10m宽的防护林带;配套场外**道路500m;计量间地磅间占地21.4m2,车库占地180m2,办公用房、工具间联合建筑物占地136m2,消防泵房、配电室联合建筑物占地72m2;垃圾车5辆、垃圾桶180座,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18座;渗滤液收集池一座占地150m3等环保工程。

项目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71671.3494m2,其中填埋场库区占地均为50000m2,填埋场库区绿化及环库道路、辅助设施等其他用地21671.3494m2。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5.53%。

项目工艺为填埋方式,采用单元填埋、分层作业,垃圾车转运车进场、称重、卸料、摊铺、压实、覆盖。垃圾逐层堆置推平、分层压实和覆土掩盖压实;填埋场要划分成一个一个单元进行填埋作业,以便及时覆土掩盖,减少垃圾裸露时间。

二、根据**曜恒****公司编制的《****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委员会《****委员会关于****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富发改基字〔2024〕120号)文件,本项目符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少占地,尽可能缩短工期;加强施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对植被的破坏。工程挖填安排在非雨季,缩短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开挖的土石方必须严格限制在占地范围内堆置,并采取草包填土围护、开挖截排水沟、临时拦挡等措施。填埋场区、道路等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平衡土方量,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的土壤植被。施工完成后对道路边、建筑物附近空地进行及时绿化;填埋场封场后封场复垦绿化,封场层最上部为150mm厚营养土层覆盖全面,以种植浅根植被,封场层总厚度约为1200mm,****填埋场地分期分区设计,封场工程均为后期建设。落实填埋区气体导排、渗滤液导排和处理、环境安全监测等工作,至填埋区稳定达标,周界设置10m宽的绿化隔离带一圈。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做好物料堆放场分区防渗措施。混凝土保养及建材(石料)冲洗废水通过临时防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营地建设卫生厕所,定期清运给附近居民再利用。运营期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对垃圾填埋覆土。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收集系统排入收集池,经管道输送至南侧200m处的**县餐厨垃圾及配套设****处理站处置达标后通过罐车****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处置后的渗滤液同时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填埋场终场后及时在堆体表面覆盖防渗膜,并进行植被恢复,种植适合本区域生长的植被。本工程采用HDPE膜+GCL复合防渗结构,利用HDPE防渗层上的渗滤液导流层收集并将渗滤液排入调节池,须保证HDPE+GCL土工膜质量,确保膜上及膜下保护层规格满足要求。防渗工程防渗层各指标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及《****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403-2021)规定要求。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施工建设六个百分百,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运输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和拆除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对工地场地、道路及进出口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施工产生建筑垃圾等清运时应采取封闭遮盖措施;施工期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运行期垃圾全部采用环保型全封闭垃圾专用汽车进行运输,通过对车体加强防风防漏措施,做到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垃圾扬散和渗滤液的滴漏,严禁使用不规范的运输工具运送垃圾。垃圾填埋场废气直接经导气管外排,定期喷洒除臭剂;严格执行各单元逐日填埋,要求分层填埋,一层垃圾一层土,当天填埋的垃圾须当天覆盖完毕;****填埋场定期洒水;项目区四周设置2.5m高防风抑尘网,填埋场设导气石笼36个,排口安装甲烷自动检测点火装置。填埋作业垃圾表层增铺土工布+HDPE膜;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封闭。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甲烷须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监管,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消声及隔声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垃圾运输过程中途经居民区域采取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噪声管理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6.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堆存保护,用于垃圾填埋覆土。规范运输车辆,不得随意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库区进行填埋处置,渗滤液底泥定****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厂****填埋场进行填埋。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垃圾填埋须符合《****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

(六)落实封场后的环境管理。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应每三年开展一次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并根据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结果以及地下水水质等信息,****填埋场环境风险。填埋场最终覆盖系统须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50869-2024)中相应要求。封场系统的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定期检测防渗衬层、渗滤液导排系统完整性和有效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本项目建成后,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实施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按相关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6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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