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哈巴河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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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29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7-03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地区**县齐巴尔镇,****政府3.6km,位于**县城12km处的**河段中游**汊河(左汊河)处,距离**主河道直线距离130m,项目区东侧离最近齐巴尔村居民点约700m,中心地理坐标为E86°22′59〞,N48°07′16〞。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重建进水闸1孔,冲砂闸2孔,溢流堰宽35.5m,上下游连接段208.4m。新增管理设施、监测设施、信息化设施、金结及机电设施设备等。设置临时施工营地1处,包括生活区200m2,综合加工区80m2,仓库和堆料场250m2;临时施工道路750m,施工导流采用封堵汊河,不设置取料场、弃土场和机修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

本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为0.9208hm2,其中永久占地0.8778hm2,临时占地0.043hm2。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7万元,占总投资的6.65%。

二、根据**清源合信****公司编制的《****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阿勒****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地发改农经〔2025〕4号)、****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对****县开木尔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阿地水规字〔2025〕5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地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涉及**县优先保护单元,为**白桦国家森林公园。合理规划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在征地范围外施工。加强宣传教育,设置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钓鱼等行为。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禁止直接穿越河道。施工开挖采取表土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顺序进行分层回填,清理施工迹地,对临时占地开展平整土地,采取复垦并撒播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加强工程影响河段环境管理,确保下泄生态流量。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区物料(砂、石、挖方等)集中堆放,覆盖防尘网,挖方及时回填;施工区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物料或土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运输混凝土、建筑垃圾及弃土的车辆实行封闭。渠道清基、拆旧、基础面夯实、土石方开挖、敷设垫层、土石方回填等易产尘施工活动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渠道两侧堆放的临时开挖土石方在区域分段施工时及时回填;敏感区域渠道施工时在渠道两侧施工区外设置1.8m高的围挡,同时洒水降尘;施工车辆驶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之**行清洗处理。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基坑排水通过排水沟集中到集水井内,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或间接排入**。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处理厂集中处置,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设备,科学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在距离环境敏感目标(齐巴尔村)较近的地段施工时,须设置临时围挡或可移动声屏障降噪,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及午休时间(14:00-16:00)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按时维护保养设备;设立施工车辆限速、禁鸣标志。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减少水土流失。弃土弃渣全部在渠道两侧管理范围内就地平整,不设单独弃渣场。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回收利用,不能再利用的运往环卫部****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填埋场处置。禁止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将各类固废丢弃至**白桦国家森林公园。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区生态影响涉及**白桦国家森林公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额尔齐斯河流域河岸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须做好监测管理,根据监测结果,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施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7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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