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43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7-11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十四五 ”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位于**地区**县各
乡镇,**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三级公路起点位于**县**新村附近,**新村与Y025线呈T形交叉,终点(K8+160)位于喀布尔喀塔勒村接G219线K253+115处;起点坐标为E86°19'33.218",N48°01'38.852";终点坐标为E86°20'21.666",N47°59'38.200" 。萨尔塔克太村支线改建四级公路起点位于库勒拜镇萨尔塔克太村接X869线K7+858处,****村委会,终点位于萨尔塔克太村顺接油路;起点坐标E86°17'55.466",N48°08'06.620");终点坐标E86°18'18.661",N48°08'28.002"。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改建四级路起点位于X869线K14+280岔口处,终点位于托喀勒别依特村;起点坐标为E86°00'58.447",N48°05'33.577");终点坐标E86°13'09.369",N48°07'00.8268"。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改建四级公路起点位于喀布尔尕塔勒定居点,终点位于吾尔达拜村。起点坐标为:E86°39'35.513",N48°03'25.009");终点坐标E86°37'23.667",N48°02'18.650"。项目性质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全长30.388km,其中**三级公路8.16km,改建四级公路22.228km。①**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三级公路8.16k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7m;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②萨尔塔克太村支线改建四级公路0.819km,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③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改建四级公路17.637km,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④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改建四级路3.772km,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行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附属等设施。不设置单独堆放场及施工营地。
本项目新增三级公路总占地面积94201m2,项目总投资2527.15万元,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4.5%。
二、根据**清源合信****公司编制的《****地区**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哈****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5〕28号)、****政府出具的《关于**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萨尔布拉克乡吐勒库勒村-托喀勒别依特村、**新村-阿依达尔乌英克村-G219线岔口、萨尔塔克太村支线、金巴村-塔依索依干村-S229岔口(吾尔达拜村支线))不可避免及生态红线相关事宜的初步意见》(哈政函〔2025〕34号)等相关部门资料,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涉及****白桦国家森林自然公园5.2524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5.2176公顷;占用额尔齐斯河流域河岸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占用****白桦国家森林自然公园,须严格按照管控单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越过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施工期间保护规划范围内的树木,减少对作业区周围草地、灌木等植被的损坏,全线采取分段、单侧施工,开挖土壤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原地貌。运营期注重保护沿线的自然生态环境,严禁车辆和人员随意破坏林地、草地。通过设置护栏、宣传标志牌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区四周设置围挡,开挖过程中洒水降尘。建筑材料临时堆放时加盖篷布,土方堆场严格控制堆放范围,弃土堆放时间不宜过长,用防尘网遮盖,设置挡土墙及截排水沟,严禁随意设置临时堆放,做到及时清运。沥青路面铺设过程中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严格控制沥青的温度。机械设备选用优质油品,加强柴油、汽油机械设备维护管理。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由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运营期雨污分流,由专门的市政清洁人员进行路面清洁。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文明施工,严禁夜间(00:00-8:00)施工作业,施工道路两侧设2.5m高挡板或临时单面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布置施工设备,设立施工车辆限速、禁鸣标志。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废钢筋、废铁料、废钢管等可回收材料应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内底泥及****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拆除沉淀池。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四、****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