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恩迪尔建设项目(商混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58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8-08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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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恩迪尔建设项目(商混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恩迪尔建设项目(商混站)位于**地区**县铁买克乡铁买克新村,项目区东侧、北侧为空地,西南侧约150m为铁买克新村,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9°44′46.756″,北纬47°13′32.241″。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与设备均为租赁,****搅拌站生产规模为3万m3/a,建设单位承租后,生产规模为20万m3/a,****办公室、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原料堆场半密闭料仓(占地面积约1348m2)、密闭皮带输送设施;利旧设施有1****搅拌站,搅拌楼高约12m,建筑面积约1000m3,供排水及供电设施,设置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筒仓贮存仓,共计4座,库房、停车场。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41m2,工程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10.88%。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恩迪尔建设项目(商混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过程减少露天堆放、定期洒水、裸露地面全覆盖。运营期装车在半封闭原料堆场车间中并采用雾炮机进行喷淋降尘。各筒仓废气经配套仓顶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筒仓排放高度22m;砂石、石子储存于半密闭料仓,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上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搅拌机置于密闭搅拌楼中,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筒仓废气经配套仓顶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冬季不生产。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利用原有2座防渗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工作人员租住在附近村镇,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管理,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装置、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装卸高度,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采用减振装置,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回收部分回收,不可回收部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所处置。生产过程物料筒仓及搅拌机等产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原料再生产。生活垃圾定期清****填埋场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暂存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分类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由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全配齐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