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67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8-22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霍尔果****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普查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喀拉通克镇,距**县城160°方位直线距离70km处,项目四周为空地,****中心点坐标:E89°49′37.526″,NN46°24′23.265″。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探槽,设计工作量12条,约5000m3;施工钻孔10个,单孔占地面积约100m2;探矿权范围内开展1:5000地质测量及1:2000地质剖面测量10条;样品分析。辅助工程为在工作区建设1个工作营地,占地面积为200m2;每个探井旁设置的容积为4m3(规格2m×2m×1m)的防渗泥浆池。
本项目勘探总面积为9.32km2,临时占地面积约73074m2,总投资263.41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9.49%。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普查探矿权证(证号:T650********620****7421)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禁止探矿活动超出划定的区域,严禁破坏划定范围外的土壤及植被,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扰动范围。钻探及槽探开挖过程,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土方施工作业制度。临时挖方堆置于探槽两侧压实处理并使用防尘网苫盖,设置简易围挡及排水边沟,减少水土流失。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破坏土壤和植被,禁止捕杀各类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探槽、钻井回填,进行迹地清理和生态恢复,地貌恢复原有水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钻探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开挖的土方压实,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及时对土方回填;加强机械保养,使用轻质燃油,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控制车速、加盖篷布,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勘探期大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探过程每个钻机平台配套4m3的防渗沉淀池,钻井废液沉淀后循环使用。钻探结束后,钻井泥浆上清液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灌溉,生活污水须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加强对钻机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鸣笛。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槽探以及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探渣及土石方堆存,后期回填至项目区,无弃土产生,表土单独堆放,工程完成后及时回填平整,覆盖表土。钻井泥浆自然干化后就地填埋压实。岩芯由勘查单位收回进行样品分析并保存,严禁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做好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