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凯耀钻石科技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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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73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9-08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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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位于******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E87°42′16.011″,N47°12′28.06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42′16.118″,N47°12′28.014″。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高纯石墨3300吨(其中2000t/a自用、1300t/a外售)生产线、20亿克拉/年金刚石合成生产线、酸洗生产线、芯柱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主体工程为1#车间(1F,建筑面积5153.34m2),位于厂区的南侧,靠近南侧边墙,安置GY850 整体缸压机;2#车间(1F,建筑面积5253.34m2),靠近东边边墙,安置超高温石墨提纯炉91套、GY850 整体缸压机;分选车间(1F,建筑面积914.35m2),位于厂区的中间位置,与2#车间


相邻,安置石墨芯柱真空炉;净化车间(1F,建筑面积483.89m2),****办公室的夹角,与1#车间相邻。安置酸洗、电解设备;烧结车间(1F,建筑面积552.37m2),位于厂区的西北角,紧邻泵房。安置超高温石墨提纯炉9套、15台烧结炉(石墨芯柱真空炉)。辅助工程为4处办公室,均为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859.47m2,用于员工生活办公。储运工程为在1#车间、2#车间分区设置配件仓库、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公用工程为**生产废水处理及排水系统,供电、供暧及消防均依托现有厂址内设施。储运工程依托现有车间。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等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296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00 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0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04 %。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人造金刚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证号:250********543****0100)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为购置设备并安装,无废气产生。运营期各生产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碳源纯化工段石墨粉装载投料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单晶合成工段混料投料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TA00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解废气主要成分为氯化氢,煮酸废气主要成分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TA003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废气为水蒸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球磨机冲洗、摇床分离、淘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酸洗后金刚石清洗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反渗透+双效蒸发”,上述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工序,选取低噪声、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及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夜间施工严禁捶打、敲击和金属切割、装卸钢管钢筋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设备采用消声器、隔离及减震装置,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规范设备操作,避免设备不当操作产生瞬时高噪声及工件装卸产生间歇性噪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清洁生产、源头控制。生产区应做好防渗防漏,地面采用水泥硬底化,基础须防渗,防渗层须为砼结构,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分区防渗防漏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储罐区、原辅材料库、事故池、生产废水防渗收集池。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循环水池。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园区市政部门进行处置。运营期碳源纯化产生的杂质、合成产生的废配件、废阴极板、沉淀池沉渣、喷淋塔双效蒸发盐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固体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酸洗废水蒸发后的废盐、废酸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酸洗废水蒸发后的废盐、废液体包装属于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处置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由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全配齐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8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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