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77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08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水库运行服务站:
你单位报送的《****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改扩建工程位于**市西北部,阿拉哈克河上游,齐背岭河、阿拉尕特河和安沙提河三条支流汇合处,距**市70km,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4′29.87″,N47°59′05.94″。****水库改扩建工程选定基准年为2022年,设计水平年为2035年。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坝加高4.8m(不含防浪墙1.2m),增加总库容、调节库容和死库容,****水库正常蓄水位1193.5m,总库容4277万m3,属中型Ⅲ等工程。大坝、泄洪冲砂洞和灌溉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扩建后,可以向控制灌区范围的2个乡(镇)12.86万亩耕地提供保障灌溉水源;加高原溢洪道,封堵原灌溉放水洞,利用泄洪冲沙洞埋管下泄灌溉用水和生态用水;改建导流隧洞为泄**;新**全监测系统;**水情测报系统,增加信息化及
自动化措施;改建2.5km进场道路。
项目临时占地3.63万m2,均为新增临时用地。该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6238.17万元,环保投资766.0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
二、根据**众智安环****公司编制的《****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黄委关于****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意见的函》(黄规计函〔2025〕23号)等相关的文件,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阿拉哈克河水**配置规划》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境管理须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对开挖料场进行平整,剥离的30cm表土层平整覆盖,用于自然条件恢复植被生长。加强施工期培训管理,开展区域保护植物保护措施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尽量减少对植物扰动,严格限定施工车辆、机械行走规划的施工道路,严禁扰动地表及破坏地表植被。应尽可能避开植被生长相对较良好的地段,禁止随意挖取土料;严禁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合理规划,生活燃料以清洁能源为主,禁止樵采柽柳灌丛;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区域,若涉及划定的保育区须进行避让,严禁私自损坏林木幼苗工程,建设完成后须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植被恢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系统废水经“预沉+沉淀池”二级沉淀处理后的出水,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拌合系统冲洗,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机械或零部件的再次冲洗,或用于周边设施区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30m3)收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水质控制A级标准,出水用于草地灌溉及施工区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污车拉****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水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高度2.5m以上封闭式围挡,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期尽量避开大风、大雨天气;拌合系统配套设置除尘设施;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力求避免在休息时间进行爆破;施工期对土石方挖装扬尘、爆破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等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定期对运输道路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物料运输时需密闭、加湿或苫盖;粉料封闭储存;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维修和维护,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车辆和机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安排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车辆禁止随意鸣笛;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皮、管道、阻尼等减震技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临时生活垃圾收集站,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料,一部分用于各建筑物以及场地平整填筑料,一部分用于回填右岸上游石渣料场,其余部分弃于左岸下游弃渣场堆存;产生的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分类收集,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与土石方一起清****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含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全部回收并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机械保养废润滑油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理。
(六)落实水**管理措施。实施最严格的水**管理制度;切实强化灌区取水管理,避免超引水;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效果进行评估,实时调整工程调度运行或减少灌区引水量,以确保生态流量能够足额下泄。
四、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程建成后3~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