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尔津县好洁洗涤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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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78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9-08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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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位于**县清洁能源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纵四路以东,东侧为已建洗涤生产线车间、西侧为办公生活区。项****中心坐标:E86°52′33.683″,N47°40′14.339″。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在现有****厂区内**120m2封闭式厂房,钢结构,高6m。内设一台4t/h、一台3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其中3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为备用,锅炉房内置软水处理设施。辅助工程为**200m2生物质颗粒储料间(全封闭板房),位于锅炉房北侧;管理用房依托现有生活生产用房。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依托市政现有工程。1座10m3沉淀池、1座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4m2危废暂存间均依托原有生产生活区1楼设施。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0m2,其中锅炉房占地面积约120m2,生物质颗粒存放板房占地面积约200m2,均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30.8%。

二、根据**水之澈****公司编制的《****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县清洁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及时清运多余的建筑材料;对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严防沿途道路遗撒,进入施工场地需减速或限速行驶,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运营期2台生物质锅炉(1备1用)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运行期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房封闭,锅炉房燃料(袋装)暂存于燃料板房,锅炉灰渣及收集除尘灰(编织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加强车间通风,厂区洒水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用于喷洒路面降尘。运营期软化水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锅炉排水经沉淀池冷却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管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提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同一时间安排大量产生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设备材料车辆经过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严格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减小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能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厂房隔音,距离衰减、设置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加强对设备定期维护与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锅炉房、场内地面采取简单防渗,防渗措施为一般地面硬化。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钢筋、木料等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运营期锅炉灰渣、收尘灰收集定期作为建筑原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废布袋,更换后立即外售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机油抹布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4m2),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将本项目纳入企业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工作。同时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9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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