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阿勒泰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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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9-09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9月15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市大、小东沟交叉处,往**沟方向约2.8km~7km范围内大克兰**侧河道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88°05'30.05",N47°57'56.53",行政规划隶属**市管辖。建设性质为**。

**市污水净化所

**众智安环****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设完成,未投入使用,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分局于2022年2月24日下达了《********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阿市环罚字〔2022〕4号)。

本项目由北向南**22口水源井,沿大克兰**侧河道布设。主体工程为凿井工程,凿井深度为27m~62m,井管直径为325mm、377mm,单井出水量为80m3/h;井室工程,项目配套22座井室,位于井上方采用地下式砖混结构,轴线尺寸为3.0m×3.0m;供水管线,各井之间采用DN200-DN250球墨铸铁管进行连接,取水井至现状双DN700输水管线之间采用DN300-DN400球墨铸铁管进行连接,管线长度为:DN200球墨铸铁管248m、DN250球墨铸铁管233m、DN300球墨铸铁管672m、DN400球墨铸铁管489m。项目建成后日最大取水量为2.2001万m3/d。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2%。

建设性质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水源地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建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地下水水源地保护要求执行。同时参考《**维吾尔自治区积极开展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管理。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至原生态地貌,与周边景观保持一致。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仅开采地下水,****水厂,运营过程无废水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深井泵,深井泵设置于井房内。项目运营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深井泵,运营过程加强深井泵检修,防止带病工作,正常情况深井泵运行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地下水开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地下水开采管理;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进行取水,严禁超采;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本工程只在地表水水源地无法保障**市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时进行开采;建立地下水位监测制度,在每年开采期前后分别对区域地下水水位进行监测,并进行存档;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确保地下水水质符合标准限值要求;划定地下水备用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按照水源保护区要求执行。

(五)水源地保护措施。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5)的要求,在临近水源保护区处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识及限速标识,临近水源保护区路段内限速40km/h,其中限速标识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2个。加强运输管理,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水源两侧道路上长期停留,并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过的告知牌,并应注明报警电话。道路两侧设置防撞墙,在水源地两侧道路旁设置防渗渠道,按照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要求设置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划定的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网,并设置标识牌。严禁在水源地及上游补给区开矿、采石和河道采砂等破坏水源入渗条件的人类工程活动。禁止在水源地内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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