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龙源**县城南30万千瓦风电 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90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17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新****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龙源**县城南30****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源**县城南30****基地项目位于**地区**县萨尔塔木乡,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县公路里程约15km,直线距离约10.5km,西距萨尔乌楞村约1.1km,西南距阔尔合热玛村约5.4km,东距布孜塔勒村约1.9km,最近的风机距金坝河约为285m。场址区域海拔集中在445~465m之间,场区地势平坦开阔。中心地理坐标为:E86°30′14.750″,N47°58′7.910″。建设性质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30台1000kW风力发电机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风机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组经35kV架空线路后送至220kV升压汇集站。线路接入220kV集站时采用电缆敷设。线路总长约66.46km,其中架空线路汇
56.5km,电缆敷设长9.96km。**1****电站,容量为3万kV/6万kV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由6套5MW升压变流系统及12套5MWh电池集装箱组成,储能集电线路采用电缆型式。本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1.14kV。箱式高压侧先由35kV电缆引接至临近的35kV架空输电线路上,并在连接处设有避雷器和跌落保险(防风型),通过架空线路将风电机组所发电能输送至**220kV汇集站(依托)围墙外,再采用电缆引接至220kV升压汇集站35kV侧并网。升压站和输电线路不在本次建设内容中。
项目总占地740958m2,其中永久占地200478m2,临时占地540480m2。总投资1144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1.22%。
二、根据**地区****公司编制的《关于**龙源**县城南30****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勒****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6********4300000225)等文件。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工程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和扰动面积,开工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时段。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植被覆盖稀疏的地段,规范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偏离道路行驶,碾压植被。施工开挖须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做到挖填平衡和减少弃土量。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临时堆土采取自然稳**坡堆放,并用防尘网苫盖,禁止雨季施工,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采取护坡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用地进行平整夯实,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至原有地貌。****风电场的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统一收集后,定期清掏清****处理厂。****风电场为无人值守制度,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须设置1.8m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物料堆放全覆盖,施工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须密闭覆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须使用密封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及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禁止焚烧垃圾,严禁大风天气施工。运输物料车辆采取限高、苫盖、密闭等方式,严禁超载、超速,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安排机械操作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须减速行驶,禁止随意鸣笛。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风电机组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并加装减振措施使其良好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风机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内道路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至****填埋场处理。运营期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暂存。一般固废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按照各类设计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制度,做好防火、防电击等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应急预案,将****公司应急预案中,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局2025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龙源**县城南5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地环函〔2025〕89号)作废。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