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环境局关于********县加曼阔依塔斯建筑用砂矿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22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县加曼阔依塔斯建筑用砂矿 | 项目位于**地区**县库勒拜乡,在**县城方位148°,直线距离约22千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86°15′36.972”,N48°13′47.539”,行政区划隶属****县库勒拜乡管辖。 | **** | ****研究院****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凹陷式露天采矿场1座,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采矿方法,最终地表形成长约610~785米,宽约193~452米,平均采深约2米,采坑体积约37.8万立方米,最高开采标高777m,最低开采标高746m;1****广场,位于**外东北部,占地面积约7980m2。工业广场内设施包括蓄水池、沉淀池、配电室、机修室、筛沙机、传送带等;成品堆放场,位于**外东北部地形平坦处,占地面积约1484m2。场内建设300m2封闭细砂车间。公用工程,生活区设1座12m3水箱,设1座300m3储水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2m3/d。储运工程为表土堆放场,位于**外北部,占地6000m2,设计堆放高度15米,分3层堆放,稳**坡角约30°。废石场,占地面积约4800m2,设置3.5m高的严密围挡。**采用三级道路,长约150m,单车道,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宽5m,路基宽8m,最小转弯半径15m,占地面积约1740m2。辅助工程为矿部生活区,位于**外东部30米平坦宽阔场地。****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筑面积500m2,占地面积1000m2。配套建设其他环保工程等。矿山设计年开采建筑用砂10万m3(原矿),服务年限3.6年,年产成品砂石料为9.53万m3。冬季不生产,留守值班人员采用电锅炉取暖。 该项目**面积0.2692km2,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建设性质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征地范围内,不得超采。加强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对水土流失的防治等。开工前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开采边界,避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固定开采和生产设备摆放位置,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做好项目区生态恢复,生活区绿化面积为200m2,工业场地及其他区域需平整硬化。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措施,按时洒水降尘,及时平整回填采坑区,重塑地表,制订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大风天气禁止开采。严格按照《********县加曼阔依塔斯建筑用砂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土地复垦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单独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场地道路洒水等;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池收集后(容积约为60m3)采用吸污车清****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生物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m3/d),处理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设置一座250m3废水沉淀池,一座250m3废水收集池,废水池需进行防渗处理。本项目一般****处理站、生产废水收集池及生产废水沉淀池。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9标准中第6.2.1要求执行。本项目简单防渗区为堆场、储水池、办公区、宿舍等。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水泥地面硬化。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同时要加强管理,保持施工地面平整,采取覆盖、洒水湿润地面、限制车速、严禁抛撒物料等措施。运营期运输车辆及时冲洗,厂区道路需采取硬化处理,厂区道路及场外道路需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篷布和控制车速等方法进行防尘。废石场需设置3.5m高的严密围挡,进行实时洒水降尘,稳**坡及工作面应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进行防尘,非作业情况下覆盖率需达到100%。采剥砂石料过程及砂石料装卸工序采用雾炮喷雾抑尘;采用湿式筛分工艺,料仓、筛分作业面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对筛分机头和物料输送廊道进行密闭处理;设置封闭细砂车间,大粒径砂石料堆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并采取密闭防尘网及时苫盖进行防尘。按需生产,避免成品长时间堆放。厂界下风向设置无组织粉尘在线监测系统,随时监测项目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情况。**施工及开挖等过程中排放的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序,选用低声级建筑机械;车辆在施工区内严禁鸣笛。施工场界噪声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声级建筑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扰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佩戴耳塞),合理安排工人高噪声作业时间。运营期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填埋场统一处理。开挖弃土用于道路路基回填,建筑垃圾需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处理站污泥(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一起送****填埋场统一处理;生产废水沉淀池底泥和洗砂产生的砂土废料在废石场与废石分开堆放,后期用于地表生态修复;废石有序堆存,及时回填采坑并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区设置危废贮存点,面积12m2,危废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7标准中的第6.3.1要求执行。建造径流疏导系统,设置围堰,配备干粉灭火器和警示标志。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工程闭矿后在开采区采坑设置铁丝围栏及警告牌,防止人畜误入。对**地表建筑进行拆除,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与原有景观相协调。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内容,切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 **河**县杜来提乡防洪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地区**县杜来提乡。本工程防洪堤起点坐标E87°5'21.391",N47°46'16.789",终点坐标E87°1'44.501",N47°45'25.128"。 | ****中心(****总站) | **清源合信****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河道左岸桩号-22+000至-16+817段**防洪堤,防洪堤总长5183m;河道左岸桩号-20-716至-20+300(416m)、-19+850至-19+550(300m)、-18+250至-17+767(483m)等3段**护岸,护岸总长1199m。堤防护岸每隔100m设一道顶宽为0.4m,埋深为1.0m,顶部与护坡面齐平横隔墙,横隔墙材料为格宾石笼;堤防每隔100m设置一个百米桩,起、终点各设置一个警示牌,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施工期租赁项目区附近闲置居民住房,不另设施工营地。该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⑵型;防洪堤及护岸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1557m3/s。 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105909m2(约158.86亩),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2927.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2.1 %。建设性质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在施工前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设置施工工期,规范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合理规划使用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减少临时占地。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雨季施工;在施工作业区附近设置相应的警示牌,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以外区域;施工期禁止污水、固废排入**河,严禁捕捞鱼类和水生生物;严格控制和管理交通工具及重型施工器械的运行范围,禁止随意碾压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实施植被生态恢复,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设置警示牌;禁止巡查人员抛洒杂物,乱丢垃圾;禁止巡查人员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捕食鸟类、兽类,保持生态良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分段施工、湿法作业。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区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采取封闭或遮盖;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并对其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和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口地面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大风天气禁止进行易产扬尘的施工作业。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围堰产生的基坑废水与车输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期生产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本项目租用周边村落房屋用作生产办公,生活废水排入租赁房屋化粪池。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午休期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在途经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用于填补周边洼地、场地平整等;施工垃圾集中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