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办事处****服务站室内外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000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服务期:施工全过程。
1.7. 招标范围:该工程所有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7)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施工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工程师职业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其他情形执行(豫建[2012]35号)第十七条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标书代写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3.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开启
4.1时间:2025年9月26日15时00分。
4.2地点:****(**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6、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66****7271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郭洪玮
电话:0372-****153
地址:**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