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06号房产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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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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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106号房产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5-09-24 挂牌结束时间:2025-09-29
挂牌价: 1,200.132 万元
租期:8年 年平均租金:150.0165万元 保证金:100万元
价格说明: 本项目年租金150.0165万,租期八年,合计租金1200.132万元。
面积: 1688.3㎡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2130
项目负责人: 董迪
联系电话: ****2134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路106****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路106号房产
房产
****区**路106号
1688.3平方米
商业
一线街铺
占用
**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210********000147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国资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出租方决策文件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天****公司
**市**区鸿顺里街辰纬路52号
911********485127P
国资/本市国资
国有经济/****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法人独资)
刘彤彤
151****1115
**市**区天拖北道18号
****@qq.com
****办公室会议决议
****
省级国资委监管
911********070749E
****
批复
****公司盘活开发坐落在**区**路106号房产挂牌的批复
集团办批[2025]65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1,200.132
8年
150.0165万元
本项目年租金150.0165万,租期八年,合计租金1200.132万元。
年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100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后,**产权在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到账凭据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首年租金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不涉及优先权
100万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1:交易条件
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培训、交流等业务资质。
1.该房产现有占用户,占用户不配合腾房,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腾房。 2.其他内容详见: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现场勘查确认函 附件4:租赁合同 3.标的房产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可与房屋权属方续签合同,不影响最终承租方承租使用。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中心有限公司
110********699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4
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106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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