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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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省道213线(原省道225线)**过境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起点位于**县修善村西,与省道213线相接,终点位于四家池村东,与省道213线平面相交,路线长度为7.607公里。全线设隧道1座,涵洞29道,平面交叉4处,**1座,通道12座,同步建设沿线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及安全设施。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0m,分离式路基宽度10m。项目总投资约3214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2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2024年9月20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出具了《关于省道213线(原省道225线)**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4〕262号)。
2025年4月22日,****运输厅出具了《关于省道213线(原省道225线)**过境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5〕119号),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场地和临时工程尽量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在环境敏感区内设取土场。施工过程尽量避让植被覆盖较好的林地,临时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林地、耕地应做到占补平衡。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土石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置。取土场及施工便道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并加强对绿化植被的养护。拟建公路全线位于太行山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沿线路段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运营期对工程防护措施和绿化工程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未成活的植被及时补种,确保发挥应有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临近村庄路段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限值要求。
对受公路噪声影响且预测噪声值超标的居民区采取降噪措施,安装通风隔声窗,确保沿线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设,严禁向水源地保护区和其他环境敏感区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施工废水、隧道涌水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抑尘、绿化等,隧道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及设备冲洗,不得外排。临近水源地路段设置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辛安泉域范围内路段施工应加强管理,废水严禁外排。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环境管理要求,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按照地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选择居民较少的运输路线。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并采取绿化措施,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弃渣场处置;施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4****政府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5年7月1****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修善村、董家坡村、杨家社村、**村、下内村等村庄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5年7月8日和7月10日出版的报纸《**晚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5年7月18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