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八里滩六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09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6-03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八里滩六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八里滩六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城方位229°,直线距离约10km,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东北侧距额尔齐斯河1.2km,南侧20m紧邻****县八里滩二号、一号、五号3个建筑用砂矿,其他侧为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6°45′14.265″,N47°44′15.681″。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面积0.1295km2,范围东西向宽约363m,南北向长约681m,开采标高+428m~+410m,开采平均深度14m,设计生产规模25万m3/a。服务年限为3.75年。采用露天开采、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6842m2(包含成品堆放场占地面积2600m2、1座900m3蓄水池、1座600m3三级沉淀池、配电室、机修室、筛沙设备、传送带等)、矿山道路433m,占地面积约2600m2、表土堆场占地面积4800m2、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约355m2,占地面积1200m2****办公室、宿舍、食堂、库房、停车场等)。配套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1座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筑用砂产品为:0.15~5毫米、5~20毫米、20~40毫米的砂砾石。
本项目总投资297.37万元,环保投资约71万元,占总投资的23.88%。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县八里滩六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局出具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654********371****8312)及《关于对******公司**县八里滩六号建筑用砂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布自然资开审发〔2025〕1号)等文件,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科学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堆放场地做好截排水沟、遮盖。运营期严格控制开采边界,避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表土堆场采取洒水、压实、设置挡土墙等措施,确保表土妥善堆存,用于后期生态恢复覆土。项目应“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定期回填采坑。采矿活动结束后,拆除地表建筑物,地表进行复垦,采场恢复与周边地貌相协调,保护区域自然景观。矿山开采闭矿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受破坏的地表尽量恢复原貌等措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抽****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m3/d)处理后,须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用于**内绿化。洗砂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冬季不生产。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场地及场内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减速慢行车厢加盖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开采过程采用湿法开采;表土堆场、砂石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筛分工序全部封闭,筛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1.0mg/m3、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采用减振装置,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设备定期维修,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填埋场。运营期表层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及生态恢复,其余弃土用于回填。干化后含水率达标的沉淀池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全部回填矿坑。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回填方式,服务期满后堆场的一般固废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全面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