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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公司****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铁营镇50WMp光伏发电项目
地点:**省**市**市铁营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电站占地面积为1163.74亩(775826.67m2),交流侧装机容量49.95MW,逆变器225kw共计222台,直流侧容量59.99988MWp,组件620wp,块数共计96774。平均年发电量7832.5万度,25年总发电量195812.8万度。本工程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4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电站配置20MW(40MWh)储能装置,接入本工程建设的35kV母线。
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光伏区安装350kW组串式逆变器,并以3.15MW为一个发电单元将光伏区划分为16个子阵,每个子阵配备一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20箱变通过电缆并接分组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共3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的敷设方式。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配套的电气系统,不包括储能系统和升压站及出电线路。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6227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