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喀纳斯湘溢海川酒店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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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6-27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7月3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地区**县贾登峪区域——贾登峪国****服务区。**酒店主体3栋,****中心坐标为E87°09′34.570″,N48°30′14.980″。项目所在地属于大喀纳斯旅游区中“贾登****中心”和贾登峪国****服务区,不在核心景区范围内。

阿勒****酒店****公司

**清源合信****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酒店主体3栋及配套附属设施。酒店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最高地上5层,地下1层(局部有夹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403.33m2,地下设备用房、后勤用房、停车场等建筑面积为7244.68m2;共计客房208间。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0610.4m2,建筑面积18648.01m2,酒店绿化面积约4794.08m2。

总投资28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87.5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建设性质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物料临时堆放等设置在占地范围内,减少扰动范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注重植被保护,遇到保护植物应将其移植到施工区以外;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迹地恢复,施工区周边种草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区域绿化。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和临时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旅客及员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施工现场内道路和物料临时堆放等场地进行硬化;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道路及物料临时堆放等场地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整;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量,物料运输采取覆盖或者密闭等措施,物料堆场采取篷布遮盖;加强对施工机具的检修和维护;加强管理,现场施工严格限制在规划范围内;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无组织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餐厅厨房烹饪采用电能,餐厅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序,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设置声屏障;定期对设备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静声标志等,设置绿化带。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开挖;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挡,阻隔雨水冲刷导致的水土流失;雨天用苫布对土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集中收****公司,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区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与运营期旅客和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市萨尔胡松乡干沟区域4号建筑用砂矿

**市萨尔胡松乡干沟区域4号建筑用砂矿位于**市城南西246°,距**心直线距离约23千米;行政区划隶属**市萨尔胡松乡管辖。**中心地理坐标:E87°50'58.8548",N47°45'30.6570"。**西侧紧邻**市萨尔胡松乡干沟区域阿布一级公路3号建筑用砂矿,南侧约320m为**市萨尔胡松乡干沟5号建筑用砂矿,北侧为空地,东侧分别距切木尔切克河约190m、库尔尕克托干村1.6km。**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7°50′58.854″,N47°45′30.657″。建设性质为**。

阿****公司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露天采矿场设计开采标高范围+686至+666米,最大开采深度20米;露天采坑,台阶标高分别为666米、676米。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12300m2,位于**中部,设置选矿生产区3300m2,成品暂时堆料区7000m2,工

业用水储水池100m3,洗砂废水三级防渗沉淀池600m3(3*200m3)。辅助工程为废石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南侧,占地面积1.7hm2;表土堆场,占地面积1.24hm2,位于废石堆场东侧;办公生活区位于**东北侧界内,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350m2,1座20m3立式不锈钢储水罐;**道路全长约1000m。配套供电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不设置机修间。设计开采规模为矿石量20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为5.9年,产品方案为经筛选破碎后的建筑用砂石料(0.5~5毫米的砂、5~20毫米的砾石、20~40毫米的中砾石)。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7600m2,总投资1591.75万元,环保投资约386万元,占总投资的24.25%。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科学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禁止随意压占土地;堆放场地做好截排水沟、遮盖。严格控制开采边界,避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固定运输道路,严禁随意乱开便道,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表土剥离时应分层开挖,表层土壤用于回填表层或堆存,深层土壤/母质用于矿坑回填。表土堆场采取洒水、压实、设置挡土墙等措施,确保表土妥善堆存,用于后期生态恢复覆土。项目应“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定期回填采坑。采矿活动结束后,拆除地表建筑物,地表进行复垦,采场恢复与周边地貌相协调,保护区域自然景观。矿山服务期满后,根据《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以及《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等,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表土剥离与保护措施到位,矿山可绿化面积覆绿率达100%,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挖沟土方弃于场地内并筑成连续土坝,雨季内土坝积水采用抽水机排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黑灰水分离+双坑卫生厕所(**处理)+大三格式化粪池(灰水处理)+**化利用”处理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C级标准限值要求,用于**生态绿化不外排;洗砂废水排入防渗沉砂池沉淀后上部**流入防渗回用水池,循环洗砂使用,不外排。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贮存点,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配套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场地及场内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减速慢行车厢加盖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开采过程采用湿法开采,洒水抑尘措施;表土堆场、废石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筛分工序全部封闭,筛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1.0mg/m3、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采用减振装置,施工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车速,设备定期维修,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填埋场。运营期表层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复垦及生态恢复,其余弃土用于回填。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剥离表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用于**回填。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回填方式,服务期满后堆场的一般固废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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