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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社区****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社区****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 | **** | **市**区**路18弄3号1902室 | 89.33 | ****919.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 1 | ****社区****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 | ****社区****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 | 本项目拟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功能需要和要求,对**东路800号南园公园绿地内原卢湾规划展览馆1楼整层及部分地下1层设备用房实施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 | 60日历天 | 胡国浩 | 沪231********1500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光彩,鲁睿,白艳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沪价费(2011)007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及标底编制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取,折扣率为65%,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02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的施工方案比较详实、完整,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各项措施科学、合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有效业绩最多,最终投标报价最低;
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市**区恒丰北路100号608室,联系人:龚婷,电话:021-****3651)提出疑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瞿溪路758号
联系方式:021-****5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恒丰北路100号608室
联系方式:(021)****3651/(021)****3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婷
电 话:(021)****3651/(021)****3670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