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公司6.993%股权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27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湖****大学科技城**街道科技创意园5栋238房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思铭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429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100MA4R6UUT15 | 所属行业 | 光电制造业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53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公司6.993%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按照各方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是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其他信息详见湘嘉宏审字【2025】第009号、湘铭远审字【2025】第SJ0130号、湘天评报字(2025)第036号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1726.38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726.38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交易所结算专户。 5、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具体竞价方案****交易所最终发放的《竞价文件》为准。 |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汇****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 服务费 | --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
| 联系 方式 |
报名咨询 | 何女士:158****2713 |
| 技术支持 | 李先生:138****7762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