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820250917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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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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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9-23 18:1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8,000元 人民币
924,601.53元 人民币
CQSGZCBZHPG2019[JS]

****2025年附属工****基地及人才展示平台

EPC总承包)(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5年附属工****基地及人才展示平台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与第一次招标文件不一致第一次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第二次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3.1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与此前不符,是否以第一次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准,或设计业绩要求去掉(以施工图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回复:已作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2:根据**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招标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二、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3.业绩要求”修改为:

3.业绩要求

3.1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1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3.2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设计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3)如果投标人提供一个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视为满足本条“3.业绩要求”的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2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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