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新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审批
江苏-徐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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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09-23
标 题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文 号 苏自然资预(2025)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苏自然资预〔2025〕22号

******厅关于******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规划局:

《关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类项目,拟****** 110 ****电站(GIS站)等。项目建设对缓解周边区域供电压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经济开发区)**桥镇,已纳入经国务院批准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区、大**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0.37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后续用地许可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厅

2025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公司****公司。

**** 2025年9月22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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