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永丰县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

审批
江西-吉安-永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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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批准结果信息
责任部门: ****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9-24 09:13:14
标 题: **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永**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永**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政府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永**潭头水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河道综合整治长23.8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1.36km,岸坡防护19.35km,**、拆除重建下河踏步15座,**排水涵管11处,拆除重**陂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3911.24万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网,****政府网。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7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八、招标组织机构:

1.****小组:由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九、其他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 〔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5年9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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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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