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审查申报主体资质、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及项目合规性,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项目名单。预****办公室组****协会、****协会开展,无需专家参与。
(二)根据《通知》要求,预审要点如下:
1.申报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可作为申报主体。
(2)申报工作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申报。
2.申报数量要求
(1)甲级资质单位:申报项目数量≤6项;
(2)其他机构(含乙级及以下资质单位、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申报项目数量≤3项。
3.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须符合“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包括:
(1)经批准实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类项目;
(2)已按规定程序验收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划管理创新实践类项目;
(3)已按规定程序验收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类项目;
(4)已验收或出版、在实践中应用的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类项目。
4.项目时效性
(1)申报成果应是“多规合一”改革后(原则上2019年之后),自然**部评选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
(2)项目已组织实施且产生显著效益,需提供实施证明。
5.注册规划师人员配置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类项目和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要求需要注册规划师参与编制的专项规划项目,排序前三分之一的主要完成人应有注册规划师,且主要完成人中的注册规划师数量不应低于2名。
专家评审工****办公室、评审专家和监督组全程参与。
2.熟悉**省基本情况,了解本省国土空间规划概况;
3.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规划相关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失信记录,近5年未因评审不公或学术不端受到行业处罚;
5.评审专家人数为7人或以上奇数(行业主管部门可派出1-2名代表作为评审专家);
6.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对应项目评审:
(1)所在单位为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公司、关联企业);
(2)与申报项目核心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3)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情形,由评审组织单位认定并要求回避。
1.**省自然****审计处代表任监督组组长,其他成员由组长任命;
2.监督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从省规划展览馆、****协会、****协会中选取;
3.监督组主要职责:
(1)事前监督:核查专家资质与回避申报情况;核查申报材料的预审情况;
(2)事中监督:评审会议全程录音录像,专家评分表现场签字不可涂改;实时核查评分统计;留存专家签到表、评分表、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评审结果****办公室、评审组、监督组三方签字确认;
(3)事后监督:公示期内受理的异议,由监督组牵头核查,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考虑到本次参与推荐评选的项目主要分为规划编制类、规划管理创新实践类、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类、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类四大类项目。为了科学、公正、客观地评选出在专业领域内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和显著效益的优秀项目,所有项目均从“项目内容与成果”“创新性与难度”“综合效益与影响”“项目组织与实施”四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二级指标的权重和具体内涵根据项目类型进行调整。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带★为关键性指标)。
附表 评分细则
| 评分指标 | 评分权重 | 评分要点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规划编制类 | 规划管理创新实践类 | 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类 | 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类 | |
| 1.项目内容与成果 (35分) | 1.1 科学性与前瞻性 | 10% | 10% | 10% | 20%★ | 理论依据是否扎实,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发展预判是否具有前瞻性。 |
| 1.2 系统性与完整性 | 15%★ | 10% | 10% | 15% | 内容体系是否全面,逻辑结构是否清晰,成果构成是否规范、完整。 | |
| 1.3 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 10% | 15%★ | 15%★ | 0% | 1)规划类:是否符合实际,目标、策略、路径是否清晰可落地。 2)管理类:流程、机制、政策是否切实可行,解决了实际问题。 3)技术类:技术路线、方案是否成熟稳定,易于应用推广。 4)理论类:此项不适用,权重分配至其他打分项。 | |
| 2.创新性与难度(35分) | 2.1理论/理念/机制创新 | 5% | 15%★ | 10% | 20%★ | 在理论、发展理念、管理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是否有突破和创新 |
| 2.2技术方法/技术工具创新 | 15%★ | 10% | 15%★ | 10% | 1)规划/管理类:是否运用了新的分析方法、模型或管理工具。 2)技术类:是否为核心技术创新(如新算法、新模型)或集成创新。 3)理论类:是否创造了新的研究方法、分析模型或教学工具。 | |
| 2.3项目的复杂性与难度 | 15%★ | 10% | 10% | 5% | 项目涉及的审批级别、项目规模、利益协调、实施条件等方面的复杂程度和挑战性。 | |
| 3. 综合效益与影响 (15分) | 3.1经济效益 | 5% | 5% | 10%★ | 0% | 1)规划/管理/技术类: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效益,如节约成本、提升效率、拉动投资、创造产值等。 2)理论类:此项不适用,权重分配至其他打分项。 |
| 3.2社会效益与行业影响 | 5% | 5% | 5% | 5% | 在提升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贡献。 | |
| 3.3生态环境效益 | 5% | 5% | 0% | 0% | 1)规划/管理/技术类:在**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促进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贡献。 2)理论类:此项不适用,权重分配至其他打分项。 | |
| 3.4学术价值与示范性 | 0% | 0% | 0% | 10%★ | 成果是否具有行业领先水**标杆意义,是否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 |
| 4. 项目组织与实施 (15分) | 4.1团队配置与协作 | 10% | 5% | 5% | 10% | 团队专业丰富程度、搭配是否科学,团队结构是否合理、内外协作机制是否高效。 |
| 4.2成果应用与后续服务 | 5% | 10% | 10% | 5% | 成果的交付、宣贯、应用跟踪及后续技术服务支持情况。 | |
| 总计(100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
注:★为关键性指标。
1.规划编制类项目评分重点
在项目内容与成果方面,重点考虑规划成果的系统性、完整性,逻辑结构是否清晰;在创新性与难度方面,在综合考虑项目复杂性和难度的基础上,考察项目在技术方法和技术工具的运用上是否有创新性突破;在综合效益与影响方面,综合考察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重点考虑成果是否能突出“多规合一”改革成效。
2.规划管理创新实践类项目评分重点
在项目内容与成果方面,重点考虑规划成果在流程、机制、政策是否切实可行,解决了实际问题;在创新性与难度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在管理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是否有突破和创新;在综合效益与影响方面,综合考察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重点考虑成果在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情况。
3.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类项目评分重点
在项目内容与成果方面,重点考虑规划成果技术路线、方案是否成熟稳定,易于应用推广;在创新性与难度方面,重点考察项目是否在核心技术方面形成了创新(如新算法、新模型)或集成创新;在综合效益与影响方面,综合考察项目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重点考察技术产品的应用情况。
4.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类项目评分重点
在项目内容与成果方面,重点强调科学性和前瞻性,重点考察理论体系的严谨性和完整度;在创新性与难度方面,重点考察是否提出了新理论、新范式、新概念、新思想,或重构了学科知识体系;在综合效益与影响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社会行业效益和学术示范价值;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重点考察团队学科背景结构、老中青结合情况、协作研究能力。
(四)其他事项
为提升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权威性,按照“集体评议、理性共识、独立决策”的原则,****中专家针对同一项目、同一指标(尤其是关键性指标)出现重大分歧时,应在评审会议上开展讨论,陈述理由、自由评议、消除分歧、达成共识。若讨论后依旧难以达成共识的,应将相关事项连同专家评审会议纪要上报**省自然**和规划厅,进行统筹考虑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