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经济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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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687619H/2025-1447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9-1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9-19 11:00

发布时间:2025-09-19 11:00

****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陈炳余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性质



投 资

35841.85万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

用 地

1.9108公顷

项目概况

****联通仅依靠漩门湾二桥及三桥,开发区南北区互通不便,随着开发区北区的逐步开发建设,交通流量日益增多,将导致**湖上跨桥交通压力增大;且随着漩门湾湿地公园的日益发展,旅游流量不容小觑;****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是****岸往漩门湾湿地公园最近的交通要道,****开发区旅游事业发展有着极大的推进作用,可以有效分摊跨湖桥梁的交通压力;本项****开发区的整体路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城市建设,为周边居民创造便利的居住、工作环境。

****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已列入《******(漩门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为县域救援输送通道。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分摊跨湖桥梁的交通压力,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人群,提升区域灾害应对能力。

****拟投资35841.85万元,****开发区漩龙大桥建设工程。项目上跨**湖,两桥头接线自南向北依次与现状**大道、规划金帆路平交,实施范围全长约866.6m(包含桥梁全长655m及桥梁两头约211.6m接线道路),设计路幅总宽38-44.5m,四块板断面布置,双向6车道标准,主干路等级,设计速度50km/h,预审面积约19108m2(合约28.66亩)。该项目****改革局立项赋码,项目代码为****。

公众参与情况

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的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周边情况:本项目道路跨越**湖,涉及**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船舶生活污水由收集设施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设备冲洗,不外排;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船舶含油污水直接排放入水;施工期应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堆料场周边修建砖砌墙进行拦挡,堆料表面采用塑料彩条布苫盖等措施,减少物料流失。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气: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施工场地、堆场及施工作业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车辆产生尾气;交通标线施工产生油漆废气;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中含有THC、TSP及苯并[a]芘等有毒有害物质。

废水:施工作业废水(包括钻孔灌注桩泥浆水、围堰悬浮物、施工机械及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临时堆放料场物料流失产生的废水等。

固废:施工场地施工时会产生土石方;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垃圾;废油。

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雨季,避免因雨水造成泥沙流失,桥梁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应严禁施工;设置2座钻渣泥浆中转池,产生的泥浆需及时收集在钻渣泥浆中转池内,经初步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外运处理;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设洗车平台对车轮进行冲洗,平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上部采用铁篦子作盖板,方便冲洗后的污水进入,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施工机械及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设备冲洗,车辆出场必须对轮胎进行清洗,车辆出场必须设置专人进行清洗、专人对清洗效果进行检查,对清洗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不得放行;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料等有害物质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水体,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必要时设防护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建议堆料场周边修建砖砌墙进行拦挡,堆料表面采用塑料彩条布苫盖等措施,减少物料流失。

2、土方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空气污染,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车辆,必须按规定统一篷布覆盖,不得超量运输,严禁途中撒漏;施工运输车辆、商品砼车辆、电动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泥土清除等防尘处理,严禁将泥浆、尘土带出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在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对场内道路进行喷淋洒水;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的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挡,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天气,采用洒水等措施保持一定湿度,提高土方表面含水率,也能有抑尘的效果,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网。在重污染天气停止土方开挖;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沥青运输需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避免沥青烟气对道路运输沿线的敏感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阵雨来临,立即停止摊铺,压路机对已摊铺的路面及时碾压,以避免雨水进入沥青层,所有运输车辆采用一层棉袄二层油布覆盖,下雨时路边等待不受雨淋,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重型车辆道路行驶管理,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通过**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载货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调整到最佳状态运行,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3、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各种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并在施工点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围护。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作业,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施工噪声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期结束,项目施工噪声将全部消失。

4、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土方、钻渣运至中能绿湾(浙****公司消纳;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按环评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6、桥梁两侧的防撞护栏应进行加强、加高设计,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以防车辆翻入水体中。

运营期:

1、运营期需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优化完善桥面路基排水系统设计,路面、桥面径流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系统。

2、为减少道路建成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在道路两侧多种植乔木、灌木,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等;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绿化带,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清洁,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3、在醒目位置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同时在道路沿线设立宣传栏,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路政、消防、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4、划定微保护区,对重要生境进行生态监测和评估;非必要条件下,可限制夜间强光照射,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定期巡查清除,预防外来物种入侵;定期监测pH、溶解氧、氨氮、重金属等关键指标,发现污染及时治理;(5)制定湿地污染/火灾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救助站,及时处理受伤动物;制定生态修复措施,保护湿地。

一、公告时间:( 2025年9月24日 ~ 2025年9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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